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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简介

教育部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促进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学科发展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设立本项目。

一、实施时间

项目自2004年9月开始实施。

二、负责部门

由教育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与协调工作、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三、选派方式

访问学者由教育部审核、选派。

四、接受专业、导师

可在指导教师项目下查询。仅项目类型标注“*”的导师可以指导本项目访问学者。如需联系导师,可以咨询导师所在学院。

五、访学要求

访问期限为一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6月),脱产学习。

访问学者报到后须按照规定提交工作计划。

访学期满时,访问学者须填写《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提交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我校发给教育部印制的《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12000元/学年(未扣除教育部资助额度8000元/学年)

住宿费5000元/学年(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