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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简介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落实“高层次人才立足国内培养”战略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依靠国内现有条件和力量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际间进行学术交流的有效途径。

一、接受对象

项目申报者应为政治思想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五年以上中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讲师。

二、接受专业、导师

请在指导教师项目下查询。如需联系导师,可以咨询导师所在学院。

三、申请时间

一般为3月中旬至5月上旬。

四、访问期限及要求:

访问期限为一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6月),脱产学习。

访学期满时,访问学者须填写《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提交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我校发给教育部印制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0000元/学年

六、由于我校住宿资源有限,此项目不予提供住宿。

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流程

1. 申请者须提交《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份(如选送单位需留存,则提交二份)、《住宿自理承诺书》一份,均由选派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及申请当年体检报告一份,寄至申请导师所在学院。

2. 学院将申请材料交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申请人也可以直接与导师联系,由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后交给学院。

3. 学院须于5月10日前将接受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4. 教务处于6月中上旬向录取者发送通知书。通知书一般用快递寄送,访问学者申报时应详细填写接收地址。